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刷卡、人脸信息识别或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身份证登记入馆,严禁借用他人一卡通🧙🏼♀️👢、证件或以其它非正常方式入馆。读者应通过门禁道闸进出图书馆🧔🏻,服从工作人员指示🏋🏽,不得从非正常通道进出图书馆☔️。
第二条 严禁所有违反公德👀、损害杏耀和图书馆形象的不文明行为🎿,严禁在馆内打架斗殴、争吵辱骂,不得穿拖鞋🤏、背心🍷、吊带或奇装异服入馆,严禁以各种形式抢座⚽️、占座(在桌椅上放置个人物品🙆♂️,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视为占座,工作人员有权清理违规占座的个人物品)。
第三条 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入馆,严禁馆内吸烟行为,严禁携带易燃🔸、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。
第四条 不得携带有气味食物、外卖盒餐等入馆,可携带饮用水和非酒精类饮料(置于防溢出容器内)入馆;不得乱扔纸屑和其它杂物💆🏼♀️,不得随地吐痰😔,保持室内清洁、安静。
第五条 带入馆内的个人物品由读者自行保管,离馆时须将个人物品带走🤘,图书馆不承担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,若发生丢失由读者自行负责🦵🏼👩🏿🦳。
第六条 读者入馆时须将手机改为静音模式🍾,行走时放轻脚步,保持安静🧏🏻♀️,不得在馆内闲谈聊天🔷、高声喧哗或接打电话,不得在馆内睡觉。
第七条 严禁未经许可在馆内使用取暖设备、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👨🏼🎨🏃;读者在使用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充电时🕴🏻,电线不得横跨走道👩🏼,不得将设备放置在书架上🔰。读者不得擅自开关馆内的电灯💳🧑💼、风扇、中央空调🧑🧑🧒🧒、除湿机等电器设备👷♂️👩🏼🍼, 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🧑🏻🦽➡️。
第八条 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👆,任何人不得带出馆外。
第九条 读者入馆后应自觉爱护图书及其它设施设备及固定资产,不得随意移动室内任何书架、桌椅𓀕、电子设备等,损坏将受到追究和处罚🫄🏼。
第十条 读者应当遵守场馆开放时间,到达闭馆时间后🧘🏼♂️,应自觉离馆,不得在馆内逗留👋🏽。
第十一条 入馆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🤚🏻🦵🏼,尊重🖲、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,服从管理。违反有关规定者,图书馆将进行批评教育,酌情限制入馆权限1-6个月;情节严重者,报二级学院(部门)或杏耀处理。